發布時間:2018-06-10|發布者: 大連鹽化集團|欄目:鹽業動態
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國發【2016】25號)和《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蘇政辦發【2018】27號)精神,我市積極響應,迅速組織落實,于2018年5月10日印發《泰州市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泰政發【2018】68號),成為全省首個完成鹽業監管體制改革的省轄市。
通過改革,泰州市經信委理順了職責關系,優化了資源配置,創新了管理方式,既確保了政企分開,又確保了全市食鹽安全和市場穩定,為促進我市鹽業健康可持續發展、建設“強富美高”新泰州提供了有力保障。